“没事,能找到就行。”
我对此也是早有心理准备,朝电话那头的张强说道。
挂了电话,我跟孙神医他们说了情况,孙神医点点头,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。
下午两点多,张强打来电话,说案卷找到了,让我们去一趟警局,我们几个立刻马不停蹄的开车过去。
张强在门口等着,见了面,递给我一个档案袋:“就这些。不多,你们看看吧。”
我接过来,打开。
里面是事故现场的照片法医鉴定报告,目击者笔录,还有一份结案报告。
照片很惨,周晓梅躺在血泊里,身上盖着白布,露出来的脸惨白惨白的,
肇事车辆是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,前保险杠都撞凹了,挡风玻璃碎了一大片。
法医鉴定报告写着:死者周晓梅,女,二十七岁,死因系重度颅脑损伤,死亡时间,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。
目击者笔录有三份,
一份是附近商店的老板,说听见“砰”的一声,出来看的时候,人已经躺在地上了,车跑了。
一份是路过的行人,说看见一辆面包车飞快地开走,但没看清车牌。
还有一份是周晓梅的同事,说她那天晚上下班是九点,按理说二十分钟就能到家,没想到出事了。
结案报告很简单:交通肇事逃逸,经侦查未发现有效线索,暂予结案,待有新线索再行侦查。
我翻来覆去看了几遍,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。
“就这些?”我问。
张强点点头:“就这些,当年的侦查记录也在里面,你自己看。”
我又翻了翻,找到侦查记录。
记录里写着,警方排查了附近所有的监控,但那个路口正好是监控盲区,什么都没拍到。
警方又排查了附近的面包车,也没发现可疑车辆。
还走访了周晓梅的同事和朋友,都说她平时挺老实的,没得罪过人。
最后一行写着:经多方侦查,未发现有效线索,建议结案。
我把案卷合上,递给孙神医。
孙神医接过去,一页一页翻着。翻到目击者笔录的时候,他停住了。
“这个……商店老板,”他指着那份笔录,“他说的这个时间,是什么时候?”
张强凑过来看了看:“晚上九点三十五分。怎么了?”
孙神医没回答,继续往下看。翻到法医鉴定报告的时候,他又停住了。
“死亡时间,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。”他念了一遍,“车祸发生的时间,是九点三十五分,这中间差了五分钟。”
张强说:“法医鉴定有误差,差几分钟正常。”
孙神医摇摇头:“不是误差的问题,你们看,商店老板说,听见‘砰’的一声,出来看的时候,人已经躺在地上了,这说明车祸发生的时候,他就在附近。那他出来看的时间,应该是九点三十六七分,可法医说死亡时间是九点四十分左右,这中间,”
他没说完,但我们都听懂了。
如果车祸是九点三十五分发生的,人当场就不行了,那死亡时间应该是九点三十五分左右,最多差一两分钟。
但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,是九点四十分。